中新網12月19日電 國新辦今日就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等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黃淑和表示,國資委將結合企業的功能定位、經營管理特點和企業負責人選任的方式,探索建立與企業管理人員分類管理相適應、與選任方式相匹配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製度。
  三中全會提出,要合理確定並且嚴格規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、職務待遇、職務消費。對此,黃淑和表示,國資委將堅決按照中央三中全會的精神來貫徹落實,下一步主要有以下三點考慮:
  第一,建立健全根據企業經營管理的績效、風險、責任等來確定薪酬的制度,不斷完善企業薪酬激勵約束機制,結合企業的功能定位、經營管理特點和企業負責人選任的方式,探索建立與企業管理人員分類管理相適應、與選任方式相匹配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製度。
  第二,對市場化聘任的企業管理人員,研究建立市場化的薪酬協商機制,以適應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的需要。
  第三,研究制定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待遇、職務消費和業務消費的管理辦法,進一步加強對企業負責人職務待遇、職務消費、業務消費的規範管理。  (原標題:國資委回應國企員工薪酬:將建立差異化薪酬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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